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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度教师报送副教授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0/21 16:45:00

1、凡评审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2)《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

(3)《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二份(请按所列学科分科填写);

(4)《申报评审高级专业职务人员简表》破格晋升副教授的一式二十份,正常晋升副教授职务的一式一份;(《简表》一律用计算机打印。)

(5)《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信息表》一式一份;

(6)任现职以来(至少近三年来)的年度考核表或任职届满考核表一式一份;

(7)外语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属于年龄免试的,需由本人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属于按有关规定可以先评后补的,需由学校出据书面意见并提交当年度外语考试成绩通知单)一式一份。

(8)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属于年龄免试的,需由本人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9)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10)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水平的主要论文、著作、教材及其它科研成果,包括科研成果鉴定书及获奖证明(鉴定书、获奖证书请用复印件,合作的论文、著作、教材及其它科研成果应由合作者或课题负责人出据申报者所承担部分或所起作用的书面证明)一式一份;

2、上述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尺寸,所有材料中(除专家鉴定意见外)的印章需为红色。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者,后果自负。

附:有关评审表格如下(点击下载):

《高级申报材料一览表》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

《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

《四川省高等学校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二00五年十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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