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作物一班梁东同学,学号201910431,本学期开校时未返校,也未请假,至今未到校。根据《内江职业技术学院高职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内职院〔2017〕92号) 第八章第五十六条规定:学生有“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者,应予以退学。学院拟决定对其做退学处理,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9日。
公示期间若学生有异议,可以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相关事实材料,学院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做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
监督电话:0832-2264990(纪检监察处);0832-2268835(教务处)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