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计算机一班高铭(学号202111726),本学期一直未请假也未到校。根据《内江职业技术学院高职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内职院〔2017〕92号) 第八章第五十六条规定:学生有“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者,应予以退学。学院拟决定对高铭做退学处理,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22日。
公示期间若学生有异议,可以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相关事实材料,学院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做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
监督电话:0832-2264990(纪检监察处);0832-2268835(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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