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工业机器人二班肖雄(学号202110949),本学期在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一直未返校参加教学活动。根据《内江职业技术学院高职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内职院〔2017〕92号) 第八章第五十六条规定:学生有“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者,应予以退学。学院拟决定对肖雄做退学处理,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21日。
公示期间若学生有异议,可以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相关事实材料,学院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做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
监督电话:0832-2264990(纪检监察处);0832-2268835(教务处)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