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下午,学院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由院党委书记任孝勇主持,学院领导及全体中层正职干部(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参加会。
任孝勇领学,他指出,《条例》内容共八章,第一章总则强调了《条例》的重要性,明确了其适用范围。第二章至第五章,明确了党组织请示报告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第六章单独介绍了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第七章和第八章分别为监督与追责、附则等内容。
任孝勇就如何贯彻落实《条例》内容提出五点明确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本《条例》的重要性,这是党内法规,是我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对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肩负起政治责任,保证本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工作。二是会后大家要认真学,学深、学透。滚瓜烂熟,铭记于心。三是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对照要求、查找差距、结合实际、及时纠偏。四是会后由党委办公室牵头,根据条例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具体实施细则。五是纪委办公室要加强对条例执行的的督促检查,将其纳入检查、追责、考核的内容。(文/曾清 图/汪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