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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

来源:党委宣传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7/01 15:25:1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6月20日,学院党委召开2019年第18次党委会,会议专题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体院领导、全体中层正职干部(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参加学习。

党委宣传部、统战部部长冉茂斌领学。他说,《办法》内容共十章。在第一章总则中详细列出了《办法》制定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工作范围等内容。《办法》进一步就监督检查重点内容、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任前事项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问题核查、责任追究等内容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是指导我们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党委书记任孝勇作学习总结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深化学习。学院科级以上干部都应该认真学习该《办法》,以便掌握政策,更好指导我们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监督。领导班子和组织部门也要深入学习,《办法》规定了责任追究的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的工作职责。纪检部门更应该加强学习,做到烂熟于心,才能更好地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二是按照办法要求,纪检部门、组织部门应结合我院实际,进一步完善和制定我院相关用人制度和监督制度,力求和中央保持一致。三是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办法》规定来做事,实实在在体现其权威性。(文/曾清 图/汪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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