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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达到退学条件的大专学生学籍的公示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5/10 09:22:05

根据《内江职业技术学院高职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内职院〔2017〕92号) 第八章第五十六条规定:学生有“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者,应予以退学,有部分学生达到了退学条件,学院决定对这部分学生予以退学处理,注销学生学籍。现将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1),公示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至5月16日。

公示期间若学生有异议,可以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相关事实材料,学院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做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

监督电话:0832-2567828(监审处);2262049(教务处)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5月10日

附件1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达到退学条件的大专学生名单

序号

系部

姓名

性别

班级

学号

1

智能制造系

张柯

15汽车三班

15122162

2

智能制造系

高亮

17汽车检修一班

201713063

3

智能制造系

罗顺鑫

17数控一班

201710238

4

智能制造系

申雨希

16汽车一班

201612006

5

土木工程系

龙洪涂

17建管二班

201712196

6

商务管理系

柏帮勇

17营销一班

201713414

7

艺术与公共服务系

杨川

17服装工艺一班

201711521

8

艺术与公共服务系

何雪梅

17服装一班

20171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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