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  |  教职工  |  校友  |  办事大厅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告 >> 正文

关于注销达到退学条件的中专学生学籍的公示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5/10 09:24:18

根据《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修订)》第三十七条规定:学生有“未经请假离校连续二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者”者,应予以退学,有部分学生达到了退学条件,学院决定对这部分学生予以退学处理,注销学生学籍。现将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1),公示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至5月14日。

公示期间若学生有异议,可以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相关事实材料,学院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做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

监督电话:0832-2567828(监审处);2262049(教务处)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5月10日

附件1: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达到退学条件的中专学生名单

序号

学号

姓名

班级

性别

专业

1

201650281

罗旌航

16汽车(高级工)二班

汽车维修(高级工)

2

201650306

许家辉

16汽车(高级工)二班

汽车维修(高级工)

3

201650124

陈俊阳

16会计(高级工)一班

会计(高级工)

   电话:0832-2262348(院办)2265927(招生)2101395(成教)更多>>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四段199号   川公网安备 51101102000074号
   蜀ICP备05006284号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Copyright©2016-2023版权所有

  浏览次数: